關于開發本市科研助理崗位招錄2025年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
京外專發〔2025〕122號
北京地區各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及本市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創新基地平臺、中關村各分園管委會:
科研助理是指從事各類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學術助理、財務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員。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關于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規函〔2025〕124號)和工信部規劃司《關于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任務安排的通知》(工規函〔2025〕444號)要求,現就本市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2025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把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就業作為重中之重,更加注重面向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拓展崗位,在推動產業發展中開發新的就業增長點。統籌推進科技研發、優質企業成長、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廣泛動員部署,做實做細服務,充分挖掘崗位資源,發揮政策綜合效應,扎實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開發更多有利于發揮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鼓勵青年投身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城鄉基層和中小微企業就業創業,圍繞培育新質生產力需求,充分發揮科研助理崗位在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中發揮著關鍵紐帶作用,為培育新質生產力提供人才支撐,為高質量發展注入創新動能。
二、主要任務
(一)各部門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相關部門組織所屬高校、國有企業、科研機構等單位在所承擔的各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建設布局的各類重大創新基地平臺中,積極招錄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工作,合理設置新的科研助理崗位。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招錄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產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組織中關村示范區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充分發揮中關村示范區集聚帶動就業效能,動員區內的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獨角獸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等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組織引導承擔國家及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合理開發科研助理崗位,鼓勵依托自行組織的項目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情況將作為中關村各分園年度綜合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牽頭,會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衛生和健康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做好科研助理崗位開發與落實工作,各類創新主體要以高度責任感積極主動開發科研助理崗位。
(二)發揮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創新基地平臺依托單位的引領作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包括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創新基地和平臺包括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及國家高新區、農高區等。強化上述項目和基地平臺依托單位的主體責任,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積極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和基地平臺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
(三)加強科研助理崗位服務保障。逐步完善相關政策,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簽訂服務協議,鼓勵為科研助理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對于依托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設立的科研助理崗位,科研項目經費中"勞務費"科目資金可按照有關規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單位將按規定留用的結余資金安排用于科研項目并設立科研助理崗位,可從結余資金中列支科研助理的勞務性報酬和社會保險補助等支出。單位應認真測算科研助理經費需求,據實列支。鼓勵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統籌相關經費渠道,提高崗位收入和綜合保障水平,配套專門資金為科研助理崗位提供長期穩定支持。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支持國有企業擴大就業,對按照工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的工資總額難以滿足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需求的國有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其他企業主管部門同意,統籌考慮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人數、自然減員情況和現有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可給予一次性增人增資,核增部分據實計入工資總額并作為下一年度工資總額預算基數。
四、工作程序
(一)崗位開發。各單位積極研究設置科研助理崗位的相關標準,開發科研助理崗位。
(二)人員選聘。按照公開、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各單位自主提出選聘計劃,自行組織招聘工作。
(三)簽訂協議。設立科研助理崗位的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與畢業生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應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
五、報送要求
請各單位于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前報送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和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填報《2025年北京市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及發布情況匯總表》(附件1)、《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表》(附件2)、《項目承擔單位科研助理崗位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報告(附件3)。
以上文件蓋章版掃描件和電子版請發送至kjrcfw@kw.beijing.gov.cn,咨詢電話:010-88827958。或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欄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選擇相對應的項目進行申報。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北京市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及發布情況匯總表
2.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招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表
3.科研助理崗位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報告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衛生和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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